在民警尚未來得及回應之際,郭某竟然狠狠地掌了一巴掌在民警的臉上,隨后又跪在地上“求坐牢”……
近日,上海嘉定警方在執(zhí)行任務時不幸遇到了這樣的一幕。
回到事發(fā)的前三小時,郭某的妻子提出想要為女兒報名夏令營,希望郭某能夠承擔費用。然而,郭某面臨支付剛剛完成的房屋首付和每月房貸的壓力,資金緊張。這一爭議引發(fā)了夫妻間的爭執(zhí)。
在怒氣之下,郭某憤然將酒杯摔碎。眼看事態(tài)惡化,他的女兒急忙將郭某帶到沙發(fā)旁,勸解緩解情緒,而郭某的妻子則迅速撥打了報警電話。
警察趕到后,郭某鎮(zhèn)定地走到民警面前。然而,在民警欲了解情況之際,郭某突然掌摑了一記耳光,嘴里還嘀咕著:“打警察判幾年?”民警們反應迅速,立刻控制住了郭某。
在母女倆目睹這一幕時,她們不禁放聲大哭。而此時,郭某的情緒卻變得異常激動,對母女倆吼道:“非得讓我進去,我就進去給你們看!”
“你有什么事情,不滿就找我,為什么打警察!”郭某的妻子含著淚說道,或許由于驚嚇,旁邊的女兒開始嘔吐。
“是她們逼我的,她們把你們請來,這么一出,那就散了吧……”在被警察帶回派出所的途中,郭某對整個事件仍然不以為然,似乎襲擊警察只是為了讓母女倆達成心愿。
酒醒后,郭某終于認識到自己所犯的錯誤,并對警方坦陳了事實。原來,每當他和妻子發(fā)生爭執(zhí)時,她總是威脅說要報警將他送進監(jiān)獄。這一次,當警察真的上門時,郭某在酒精的作用下考慮到家人的期望,希望通過襲擊警察來達到被關進監(jiān)獄的目的。“我現(xiàn)在真的后悔了,我的人生完了,女兒的未來也毀了。”郭某嘆息道。
嘉定區(qū)人民檢察院審理此案后認定,郭某以掌摑的方式暴力襲擊正在執(zhí)行公務的人民警察,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77條第5款,涉嫌襲警罪。
最終,嘉定區(qū)人民法院做出判決,以郭某犯襲警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