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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消息)酒駕遇查,男子竟“走水路”逃跑

導讀 【今日消息-酒駕遇查,男子竟“走水路”逃跑】 “你不要跑 我們記錄儀都有的”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寶山分局交警支隊民警張江涌帶領(lǐng)勤務(wù)輔

【今日消息-酒駕遇查,男子竟“走水路”逃跑】

“你不要跑 我們記錄儀都有的”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寶山分局交警支隊民警張江涌帶領(lǐng)勤務(wù)輔警施濤與沈瑱在陳鎮(zhèn)路潘滬路路口開展酒駕臨檢時,一輛紅色小型轎車的司機在現(xiàn)場酒精測試中,被發(fā)現(xiàn)涉嫌酒后駕車。

民警遂要求司機姜某下車接受進一步檢查,但姜某下車后拒不配合酒精檢測,假借打電話的名義,轉(zhuǎn)身就向附近村莊逃去。民警和輔警見狀立即追趕,令人沒想到的是,姜某竟“撲通”一聲跳入附近河中。

由于水位不深,姜某成功“渡河”,一路跌跌撞撞繼續(xù)向村里逃去,執(zhí)勤民警、輔警見狀隨即決定分頭行動,輔警施濤沿河道過橋緊隨其后,其余兩人則返回路口駕車追趕。

僅僅4分鐘后,輔警施濤便在熱心群眾的幫助下在村莊里攔下了逃跑的姜某。經(jīng)詢問,姜某于前一天晚上與朋友飲酒至深夜,第二天中午自認為已完全醒酒,便抱著僥幸心理駕車上路了。

經(jīng)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姜某體內(nèi)酒精含量為60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此外,民警要求姜某出示相關(guān)證件時,發(fā)現(xiàn)其竟然還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涉嫌無證駕駛。

目前,姜某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和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將面臨行政拘留15日、罰款3000元的處罰。

警方提示:廣大駕駛員應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安全駕駛,守法出行,堅決抵制酒后駕車、無證駕駛等違法行為,杜絕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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