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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謠)網傳云南旅行社不接受律師、記者或導游等相關平臺整改

導讀 記者注意到,早在2017年,就有媒體曝光部分云南旅行社明確規(guī)定不接受律師、記者或導游等職業(yè)人員參團,隨后相關平臺進行了整改。律師表示,這類行為已經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但最近

有記者在朋友圈爆料稱

自行預訂網上團購

云南某旅行

客服建議我不要進群,因為我有記者證。

記者注意到,早在2017年,就有媒體曝光云南部分旅行社明確規(guī)定不接受律師、記者、導游等專業(yè)人士參加旅游團。 隨后,相關平臺進行了整改。 律師表示,這種行為已經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廳表示,尚未發(fā)現(xiàn)類似現(xiàn)象,并建議記者不要選擇太便宜的旅游產品。

云南旅游再現(xiàn)不接待記者現(xiàn)象

旅行社:導游不接待“敏感行業(yè)”顧客

新聞從業(yè)者李先生(化名)表示,他在短視頻平臺上購買了去云南的跟團游。 在與平臺小哥溝通出行事宜時,他又問了一個問題:“如果有記者證,會有折扣和免票嗎?” ”沒想到,對方立即打電話核實身份,確認后,他建議不要參加旅行團,稱這種旅行團肯定經不起推敲,他承擔不起這么大的費用。擔心失去工作的風險...

云南旅游再現(xiàn)不接待記者現(xiàn)象

▲近日有記者在網上抱怨。圖片來源/網絡截圖

事實真的如此嗎? 17日上午,記者以預訂麗江大理香格里拉團體游為由,詢問“記者證是否有折扣免門票”進行核實。 聽到記者詢問后,昆明康輝旅行社的客服人員直接表示:“我們無法接待記者,也沒有旅行社愿意接待記者?!?/p>

當記者詢問是否因為門票優(yōu)惠而不接待記者時,客服人員強調,部分景點的導游不愿意接待記者。 這是一條商業(yè)規(guī)則:“除非你是純娛樂團體,否則一般都要進購物店?,F(xiàn)在購物都是自愿的,不會強迫你花錢。但導游肯定要你買。”一些?!?客服人員建議,報名跟團游時,只要不提及自己是記者即可,問題不大。

上游新聞記者以報名西雙版納純玩游為由咨詢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 一位客服經理聽說有記者跟團,就表示:“導游不敢接受這種事情,如果在路上隨便拍兩張照片,就有點難辦了,所以最好不要去?!惫居幸?guī)定,記者把這些職業(yè)列在這里,導游也不一定會接受,雖然是純玩樂團,但行程中難免會有一些景點購物的情況,記者采訪后拍了這張照片,他也解釋不清楚。如果他來這里只是為了搞點新聞呢?這很難說?!?/p>

“如果你想玩,就別說你是記者。因為公司基本不接待律師等敏感行業(yè)的(游客)?!笨头浝碚f道。 。

記者還咨詢了大理和西雙版納當?shù)貎杉衣眯猩纭?不過,兩位工作人員均表示,純玩團對記者身份沒有限制,但景區(qū)可能沒有記者證的優(yōu)惠條件。

2017年,某旅行社因此事被處罰

據(jù)中國廣播網報道,2017年春節(jié)假期前,某平臺上的一些“特惠旅行團”設置了諸多門檻,包括對團體消費者的地域、年齡、性別構成等進行規(guī)定。 有的項目甚至禁止記者、律師、旅游從業(yè)人員參加游覽。 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客服人員表示,這些旅行團會帶游客去一些購物商店。 因為擔心這樣的行為會被記者曝光或者律師拿合同去爭辯,所以他們對這兩個職業(yè)的游客進行了限制。

云南旅游再現(xiàn)不接待記者現(xiàn)象

云南旅游再現(xiàn)不接待記者現(xiàn)象

▲2017年,某平臺部分云南旅游產品限制游客職業(yè)和地域。圖片來源/網絡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yè)內人士表示,主要擔心的是這些特定職業(yè)的人會“挑剔”。 例如,律師具有特定的專業(yè)能力,可以判斷自己所做的事情是否合法或非法。 記者有媒體資源,有媒體報道的可能性。

隨后,該平臺表示已將違規(guī)產品下架,并按照相關規(guī)則對被曝光的產品供應商進行處罰,并向相關涉事用戶致歉,并歡迎媒體和輿論監(jiān)督。

記者在某平臺多個云南旅游預訂界面看到,目前僅有針對人群限制的提醒,出于安全考慮孕婦不得預訂,對特定職業(yè)沒有限制。 不過,記者在咨詢過程中發(fā)現(xiàn),昆明部分旅行社對記者等特定職業(yè)仍存在限制。

7月17日,記者致電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廳宣傳推廣辦公室。 一名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沒有聽說有類似限制記者參加旅行團的情況。 “你作為游客肯定沒有問題,可以說你是記者?!? “對方會以為自己是去采訪或者別的什么。”該工作人員還建議,記者不要報低價旅游團,報正價旅游團的應該不會遇到此類問題。聯(lián)系景點或采訪,需要提前聯(lián)系我們。

7月18日,文化和旅游部相關負責人向澎湃新聞表示,“這個問題工作人員正在核實調查,到時候我們會正式發(fā)布(有結果)?!?/p>

此外,云南省12345政務服務熱線一名工作人員回應記者稱,政府部門并未出臺這條規(guī)定,每個公民都有自主參加旅游團的權利。 如果您是旅行社,可以向我們提供詳細信息,我們將進行相應調查?!?/p>

律師:剝奪消費者選擇權違反消費者法

記者還對多位律師進行了小調查,詢問他們在購買旅游服務或出行時是否遇到過類似情況。 廣東平偉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張衛(wèi)平、北京大成(重慶)律師事務所聶偉昌律師均表示,目前為止沒有遇到過這樣的事情。

張衛(wèi)平認為,《旅游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都沒有對旅游群體或消費者進行限制。 這種行為限制了特殊群體的權利,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法律規(guī)定。 剝奪特殊群體作為消費者的選擇權是違法的。

聶偉昌律師表示,設定限制記者、律師、導游參加旅游的條件是違法的。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guī)定,消費者享有充分信息權、生命健康權、財產安全權、選擇權。 這些權利是法律賦予消費者的,經營者沒有選擇消費者的權利。 第十六條還規(guī)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遵守社會公德,誠信經營,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或者強制交易。

河南澤金律師事務所主任傅健也認為,旅行社往往會對團購產品附加限制性條款,對個別類型的團體區(qū)別對待。 這種現(xiàn)象在整個行業(yè)中很普遍。 原因可能是,一方面,律師和記者熟悉法律、輿論、處理問題的金科玉律,很容易識破旅行社的伎倆并做出合理安排。 旅行社對消費群體的差別對待,不僅涉及地域歧視、職業(yè)歧視,擾亂市場秩序,而且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利于行業(yè)健康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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