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天的最初目的是消除針對婦女的家庭暴力。 但隨著時代的發(fā)展,“家庭暴力”一詞顯然蘊含著更加豐富的含義。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不再只是傳統(tǒng)意義上的婦女兒童等“弱者”,形式也不再局限于身體虐待。
2016年3月1日,我國《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實施,其中建立的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將反家庭暴力工作由事后懲罰轉變?yōu)槭虑邦A防。 各級法院人身安全保護令結案率逐年上升。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25日)發(fā)布了一批典型案例,進一步明確心理暴力屬于家庭暴力,并示范如何利用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快速反應。
進一步明確心理暴力屬于家庭暴力
近年來,隨著經(jīng)濟社會的發(fā)展,人們更加注重精神自由和意志獨立,對家庭暴力的理解也不再局限于身體暴力。 請求人民法院禁止精神暴力的案件有所增加。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第一法庭助理審判員馬然表示,《反家庭暴力法》規(guī)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自由、經(jīng)常虐待和恐嚇。 行為。 在審判實踐中,除了常見的謾罵、恐嚇等精神侵害行為外,還有其他行為也構成精神侵害。
此次發(fā)布的典型案例中,申請人小王與丈夫小李經(jīng)常因家庭瑣事發(fā)生爭執(zhí)。 小李多次在妻子小王工作場所前跳樓、喝農(nóng)藥威脅妻子小王。 小王還多次威脅她。 報了警,但仍無法達成一致。 為了確保人身安全,小王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一庭二級高級法官王丹表示,精神暴力的危害并不比身體暴力的危害小。 法院經(jīng)審查認為,雖然被申請人小李沒有實施毆打、殘害等行為,對申請人小王造成身體傷害,但其自傷、自殘行為會使小王緊張、恐懼,導致小王精神不穩(wěn)定。 從而按照小李的意愿行事。 屬于精神違法行為,小王的申請符合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法定條件。 法院判決禁止小李對小王實施家庭暴力; 禁止小李騷擾、跟蹤、威脅小王。
談及該案的典型意義,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第一庭副庭長吳敬禮表示,該案豐富了精神虐待的類型,明確了精神暴力也是家庭暴力的司法原則,對人民法院審理精神虐待案件具有參考意義。
吳經(jīng)理:本案中,法院通過發(fā)布人身安全保護令,明確了為了控制對方而傷害自己也構成家庭暴力。 這不僅擴大了打擊家庭暴力的范圍,也為更多人遭受家庭心理暴力打開了大門。 家庭暴力受害人指出了有效的自救途徑,為個體獨立自主、保障身心健康提供了堅強后盾。
利用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快速響應
生活中,家庭暴力是比較隱蔽的。 迅速、及時制止家庭暴力或家庭暴力的真實危險,使受害人能夠及時得到法律援助,是反家庭暴力工作的重中之重。 然而,很多受害者不知道如何收集證據(jù),甚至不敢、沒有能力收集證據(jù)。 如何打破這個困境呢?
王丹表示:2022年,針對反家庭暴力法實施以來審判實踐中遇到的困難和堵塞,最高人民法院會同全國婦聯(lián)、教育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衛(wèi)健委聯(lián)合印發(fā)《關于加強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落實的意見》并發(fā)布司法解釋,明確事實證明標準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需要證明的事實比一般民事案件需要證明的事實要高。 概率證明的標準較低。
典型案例是,李女士與丈夫于2000年4月登記結婚。20年來,她多次遭到丈夫的暴力毆打。 最嚴重的一次是她被人用刀威脅。 李女士申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并向法院提供了庭審期間,其丈夫聲稱照片上的受傷是李女士摔倒造成的,報警是小題大做。
馬然介紹:法院經(jīng)審查認為,雖然李女士提供的照片和報警記錄并不能充分證明她遭受過丈夫的家庭暴力,但根據(jù)日常生活經(jīng)驗和常識分析,這個事實更有可能。 已達到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認證標準。 因此,判決禁止被申請人對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 這個案例提醒大家,如果發(fā)生家庭暴力,一定要及時保留照片等證據(jù),并盡快報警。 相關證據(jù)將作為法院下達人身安全保護令的重要依據(jù)。
就適用主體而言,考慮到戀愛、同居等關系中發(fā)生的暴力行為,《反家庭暴力法》規(guī)定,家庭成員以外的同居人之間發(fā)生的暴力行為,參照《反家庭暴力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這條法律。 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條明確規(guī)定,戀愛、交友、解除關系或者離婚后糾纏、騷擾婦女的,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
吳經(jīng)理舉例說:“在本次發(fā)布的林某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中,法院對趙某騷擾、跟蹤前女友林某的行為,依法發(fā)布了人身安全保護令。”關系結束,這使得家庭成員以外的親密關系中的暴力行為很難通過法律渠道得到有效規(guī)范?!?/p>
重視人民法院的司法積極作用
與一般民事案件不同,家庭暴力對受害人的身心造成直接傷害。 法院辦理具體案件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依法保護特殊群體利益。 典型案例是陳女士70多歲。 法院接到申請后,主動向當?shù)嘏沙鏊{(diào)取報警記錄等材料,讓她免去了四處奔波的痛苦。
吳經(jīng)理表示:“家庭和睦,萬事興。對家庭暴力零容忍是社會共識,也是司法部門的態(tài)度。希望廣大群眾不斷提高反家庭暴力意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加強防護能力建設,學習領會典型案例,辦出新事?!?時代文明新潮流的建設者、維護者、踐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