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代表乘客家屬的律師介紹,本案共有五名被告,分別是馬來西亞航空(又稱舊馬航)、馬來西亞國際航空有限公司(又稱新馬航)、波音公司(簡稱“波音公司”)。美國、飛機發(fā)動機制造商英國勞斯萊斯和德國安聯(lián)保險集團。 40余名乘客家屬的說法各異,但主要集中在兩點。 一是通過案件審理查明MH370航班失蹤事件真相,二是賠償問題。 據(jù)了解,此案審理的最大難點在于查明事件真相。
2014年3月26日,澳大利亞珀斯皮爾斯空軍機場外,當?shù)鼐用癜У狂R航MH370客機遇難者。中新社記者 洪少奎 攝
MH370航班乘客家屬代理律師張起槐:在這次聽證會上,我們提出被告是責任方。 如果被告是責任方,那么他有義務提供證據(jù)證明自己沒有責任。 目前無法舉證、證據(jù)不足、證據(jù)不全,是本案審理過程中留下的巨大漏洞。
據(jù)了解,乘客家屬提出的民事賠償金額在1000萬至8000萬元之間。 因為每個家庭的情況不同,金額也不同。 賠償費中很大一部分是精神損害撫慰金,最高金額為3000元至4000元。 一萬元。
另據(jù)了解,除向北京朝陽法院提起訴訟的40余名乘客家屬外,其他110余名乘客家屬已與5名被告達成和解并簽署和解協(xié)議,收到不等的款項。 250萬元至250萬元。 300萬元之間。
馬航的法律訴訟還有哪些困難?
據(jù)國時快報報道,時至今日,馬航的法律訴訟仍面臨諸多困難。
張起淮直言,馬航MH370航班失蹤確實是現(xiàn)代社會的一個例外。 由于失蹤飛機的特殊性,當時的科技水平還無法快速解決失蹤飛機的問題,因此處理此類訴訟存在一定的困難。
張起淮表示,他已前往美國和馬來西亞法院參與訴訟。 在美國法院,訴訟主要圍繞飛機產(chǎn)品的質(zhì)量問題。 但美國法院最終未能澄清哪方責任,最終裁定所有責任不成立。
在馬來西亞法院,訴訟的重點是責任和事故原因。 然而,馬來西亞法院只對本國公民的家屬做出了裁決,而華人家屬幾乎沒有收到任何判決。
由于兩國在處理這一復雜案件時對中國家屬的權(quán)益保護存在一定阻力,因此訴訟的焦點再次回到了中國法院。
馬航失蹤乘客家屬在這次聽證會上有何訴求?
有家屬坦言,對中國法院寄予更多希望,希望在本次聽證會上得到賠償方案。
張起淮表示,九年多來,法院積極推動雙方和解,一半以上案件已在家屬與馬航、保險公司等相關方之間和解。 但仍有少數(shù)家屬“想看到親人活著,死后看到尸體”,堅持至今仍在訴訟。
目前,尋找失散親人仍是家屬未竟的心愿。 張起淮表示,家屬此次申訴的核心仍然是“找人”,賠償是次要的。 一些家屬還想更多了解馬航MH370失蹤的具體原因。 此外,他們還要求賠償因一些相關部門未能及時搜查而給他們帶來的心理痛苦。
此外,家屬希望政府能設立一個基金,由家屬監(jiān)督尋找失蹤親人的工作。
有人擔心馬航在國內(nèi)可能沒有足夠的賠償能力。 但在張起淮看來,馬航是馬來西亞的國家航空公司,其資產(chǎn)被視為國家資產(chǎn)。 因此,不存在缺乏支付賠償能力的情況。 一旦做出判斷,馬航就可以采取賠償行動,所以無需過于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