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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華英拐賣兒童案二審開庭當庭認罪僅提出上訴理由

導讀 11月28日,余華英拐賣兒童案在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擇期宣判。此前一審判決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余華英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賣兒童,其行為已構成拐賣兒童罪

二審結束后,被拐賣當事人楊?;ǖ拇砺蓭熗跷墓庀颉吨袊侣勚芸繁硎荆?a href='http://m.citi-customercenter.com/zixun/202311/589646.html' title="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余華英拐賣兒童案" target='_blank'>華英仍然覺得一審的量刑過重,并提交了一系列周圍的證人證言。對此,“比如,我找到了和她一起住在外面的一名男性的證詞,證明她在2014年之后就沒有再犯過任何罪行。” 楊牛華芳未提交新證據。

王文光律師表示,二審法庭上,于華英對一些不利事實仍持否定態(tài)度。 “比如,她有沒有打、罵、威脅這些孩子,她回答沒有,我不知道?!?/p>

余華英稱太年輕要生活不得已犯罪

貴州高院稱,二審時,余華英對一審判決其拐賣11名兒童罪無異議。 她當庭認罪,僅提出上訴理由稱量刑過重。 其辯護人辯稱,余華英已認罪,認為量刑過重,建議從輕處罰。 附帶民事訴訟律師提出上訴理由,附帶民事部分判給的損害賠償金額過低。 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官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程序合法。 上訴人于華英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建議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余華英稱太年輕要生活不得已犯罪

11月27日,有媒體報道稱,2023年9月一審被判處死刑的人販子于華英的丈夫王嘉文已被逮捕。

余華英稱太年輕要生活不得已犯罪

之前報道過

余華英稱太年輕要生活不得已犯罪

“人販子”余華英二審即將開庭:被拐楊牛花稱將抗爭到底

11月21日,《中國新聞周刊》從拐賣案涉案人員楊牛華處獲悉,拐賣11名兒童的“人販子”于華英一審被判處死刑案二審將11月28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當庭開庭。

經審理查明,于華英于1993年至1996年間伙同龔某良(死者)周游貴州省、重慶市等地,并帶著被拐兒童到河北省邯鄲市索取賄賂。 人們?yōu)榱速嵢±麧櫠M行買賣。 在此期間,共有11名兒童被拐賣。

楊牛花表示,一審判決后,“于華英表示量刑過重,她不想死”,并當庭提出上訴。 楊?;ǔ姓J,她對一審判給的3萬元民事賠償不滿意,“非常不滿意”,因此提起刑事附帶民事上訴。 她曾告訴《中國新聞周刊》,自己5歲那年(1995年),被人販于華英拐賣到河北邯鄲。 2021年,她通過網絡短視頻尋找親人,成功找到家人。 然而,不幸的是,她的父母已經去世。 在她看來,余華英盡管判了重刑,仍然不肯承認對她造成的傷害。 這就是她要和余華英戰(zhàn)斗到底的原因。 她希望二審能夠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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