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dǎo)讀 菜市場2名商販不僅賣生蟲的臘肉,還在臘肉上噴灑農(nóng)藥敵敵畏用來殺蟲防蟲,經(jīng)浙江省東陽市檢察院提起公訴,2人因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張某玉和張某是浙江省東陽市菜市場銷售臘肉的商販。 2019年至2021年6月,為了銷售受蟲害的臘肉,同時為了防止腌制的臘肉生蟲,他們在臘肉上噴灑了敵敵畏農(nóng)藥。
敵敵畏,又稱敵敵畏,是一種有機磷農(nóng)藥。 對人畜有劇毒,極易被皮膚吸收而引起中毒。 它是《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品物質(zhì)名錄》中明確禁止添加到食品中的物質(zhì),是“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該批噴灑敵敵畏的臘肉產(chǎn)品已銷售70公斤,總銷售額2600元。 經(jīng)浙江省金華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院檢驗,在查獲的臘肉樣品中檢出敵敵畏,含量為0.48mg/kg。
浙江省東陽市檢察院以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對張某玉、張某提起公訴。 浙江省東陽市法院經(jīng)審理認(rèn)為,被告人張某玉、張某在其生產(chǎn)、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為已構(gòu)成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二被告人如實供述,并接受處罰。 據(jù)此,以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被告人張某玉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被告人張某因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并處罰款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