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消息-叉車開得好好的,怎么換了輛車就被拘7天?】
眾所周知
開車上路必須持有相應的駕駛證
如果駕駛?cè)宋慈〉民{駛證
就開車上路
你以為能瞞得過交警?
為深入推進夏季公路易肇事肇禍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百日行動”,按照上級公安機關工作部署,賀州交警組織開展第二波次精準查緝統(tǒng)一行動。8月19日,賀州交警利用“智慧新警務”,精準、快速查獲一起無證駕駛的交通違法行為。
“車牌號為浙B***1小型轎車預警,該車狀態(tài)異常,執(zhí)勤人員注意攔截!” 賀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三大隊西灣中隊民警收到指揮中心的警令。
執(zhí)勤民警快速反應
上下聯(lián)動
通過密切配合
于當日19時許將嫌疑車輛攔停檢查
經(jīng)查證
該車駕駛?cè)酥炷衬?/p>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經(jīng)詢問得知,原來朱某某是望高鎮(zhèn)一個粉體廠的叉車司機,自認為駕駛車輛技術熟練,便在今年7月份買了一輛二手車,方便自己日常出行。
因無證駕駛機動車上路,朱某某就這樣把自己送到了賀州拘留所,來了個“7日游”。
無證駕駛從嚴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明確規(guī)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chǎn)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無證駕駛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之一
駕駛?cè)瞬粌H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
基本駕駛技能和安全駕駛心理
還嚴重擾亂道路交通秩序
希望廣大駕駛?cè)?/p>
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持“證”上路
拒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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