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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消息)“南京女大學生被害案”二審最新消息

導讀 【今日消息-“南京女大學生被害案”二審最新消息】 剛剛,“南京女大學生被害案”二審傳來最新消息。9月17日下午,大皖新聞記者從被害人李

【今日消息-“南京女大學生被害案”二審最新消息】

剛剛,“南京女大學生被害案”二審傳來最新消息。9月17日下午,大皖新聞記者從被害人李某月父親李勝處獲悉 9月20日上午,該案二審將在云南高院開庭宣判, 他也會與家人趕往云南昆明,見證宣判時刻。

9月17日下午1:30分,李勝告訴大皖新聞記者,自己剛剛接到律師電話,二審將于20日上午9點在云南高院宣判。

“我們會去到昆明見證這一時刻,接近兩年的斗爭,身心俱疲,尤其近段時間,我們遭遇‘黑粉’攻擊,往我們傷口撒鹽,你們良心何在,有沒有善惡之分?”李勝說,案件終審判決即將到來,我們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相信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還是那句話,初心不改,決不妥協(xié)?!?/strong>

此前大皖新聞報道,2022年8月26日,“南京女大學生被害案”在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庭審從上午8:45分,一直持續(xù)到下午3點多。法庭認為案情特別重大,二審沒有當庭宣判。李勝當時告訴大皖新聞記者,主犯洪嶠上訴稱自己無罪且有精神疾病,但法院駁回了他的精神鑒定要求。

同時,另外兩名上訴人在二審時,也同一審一樣表示認罪認罰,承認所有罪行,且指出皆為洪嶠指使,只是覺得一審量刑過重,希望二審可以從輕判罰。

李勝說,他們的訴求也已經向法庭表達了,“希望維持一審判決,維護法律尊嚴?!?/p>

據(jù)了解,今年7月7日上午10時,該案在云南省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法院對洪嶠 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死刑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對張晨光、曹澤青 分別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祁文強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以上就是關于【今日最新消息:“南京女大學生被害案”二審最新消息】的信息,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本文轉自【大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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