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華商報大風新聞報道,就讀于陜西省咸陽市乾縣黌學門中學初三的小張(化名)在新學期報名遭拒,無法完成初三學業(yè)。除了小張外,還有該校初三其他班的孩子,也因成績差,未完成寒假作業(yè)為由不準報名。更有家長已經在老師的建議下去職高給學生進行報名就讀。該校相關負責人解釋,孩子的成績幾乎很難考上高中,校方只是建議他直接去上職高,從而實現(xiàn)“雙贏”,不會強行剝奪學生參加中考的權利。對此,有網友犀利評價:這簡直是“教育無難事,只要肯放棄”的現(xiàn)實版。
依照我國義務教育法的規(guī)定,任何個人、集體都無權剝奪適齡兒童、少年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的權利。因此,對小張而言,不管其成績如何,按部就班地繼續(xù)初三學業(yè),完成九年制義務教育,都是其基本的受教育權。涉事學校所謂“只是建議”“給孩子多一種選擇”等柔性說法,并不能遮蔽其涉嫌侵犯學生合法權利的事實。
于情于理,學校的“勸退”行為都是一種相當不負責任的表現(xiàn)。初三本就是備戰(zhàn)中考的關鍵時期,此時將學生拒之門外,只會打斷其正常的學習進度以至人生規(guī)劃,讓家長和學生陷入手足無措的被動境地。
學校聲稱這是一種“雙贏”,可是卻有意無意地忽略了以下關鍵問題:不參加中考是否符合學生本人的意愿?學校有什么權力越俎代庖,替學生和家長做決定?驟然轉校,學生會不會不適應新環(huán)境?被母校“放棄”后,會給青春期的孩子帶來多大的挫敗感?
說到底,所謂的“雙贏”,并沒有多少真正為學生考慮的成分,而更多是對校方自私行徑的粉飾。
近些年,一些中小學為了提高升學率,處心積慮將成績不好的學生“分流”出去的操作并不鮮見。在“成績至上”的冰冷算法中,“差生”們被視為學校的“負資產”,亟需被剔除出去。于是,類似“寒假作業(yè)沒做”“在學校表現(xiàn)不好”“考不上高中,該早點謀出路”等理由便輪番上陣,成為學校勸退學生的借口。如此一來,學校的升學率“好看”了,學生的發(fā)展前途卻被耽誤了。這種拋棄學生的做法,有違公平對待學生的職業(yè)倫理,更是對教育的扭曲和異化。
很多時候,一所學校的人文底色,并不在于其對成績優(yōu)秀的學生有多么用心,更在于能否真正做到有教無類,讓每個學生都能發(fā)現(xiàn)自己的興趣和潛力。學校應當超越成績這個單一評價維度,更加全面地促進青少年身心發(fā)展。
這其中,尊重而非歧視,欣賞而非打壓,應該成為最基本的教育守則。對于成績不好的學生,學校和老師應與其耐心溝通,幫助他們解決學習生活中存在的困擾,突破瓶頸。哪怕學生對進入職業(yè)院校就讀更有天賦和興趣,校方也應該引導其理性抉擇,而不是粗暴地將其一把推開。
近些年,國家有關部門通過各項舉措,著力遏制中小學的“唯分數(shù)”傾向,構建更加科學的評價體系。2021年,由教育部等六部門聯(lián)合印發(fā)的《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南》就強調“不給學校下達升學指標,不單純以升學率評價學校、校長和教師”“著力克服‘唯分數(shù)、唯升學’傾向”等。只是在后續(xù)落實中,仍然存在不少困難。
針對此次校方對成績差的學生“勸退”一事,涉事學校負責人表示:“上級對學校有壓力,學校對老師有壓力啊。”對此,當?shù)亟逃鞴懿块T要嚴肅調查,依法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切實保障涉事學生的受教育權,讓學校不敢再隨意“分流”學生。另一方面,也有必要以類似事件為線索,及時校正不合理、不科學的教育質量評價機制,使學校和老師不必再疲于應付各類僵化的硬性指標,從而把更多精力放在平等教學育人上。